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出台
4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15号文件,公布了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简称《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简称《完税价格表》),调整了部分商品进口完税价格和税率,其中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和完税价格下调。公告发布后,市场上迅速传出“化妆品税率上调”、“囤积进口化妆品”等风声。
今年1月1日起,我国财政部对外宣布进口化妆品关税下调,在不到半年时间,海关又出台公告上调部分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本次完税上调的潜台词是什么?本报特邀业内专家作出解读。
【调整化妆品完税价格而非调整税率】
新规中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完税价格都有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和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
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意味着,从4月15日起,从国外购进香水、眼霜、精华液等商品,将比原来多缴100元左右的关税。其中,眼霜的完税价格从原来的每瓶100元提高到200元,香水的完税价格从原来的每瓶100元提高到300元。例如,一瓶进口精华液以前的完税价格为150元,现在提高到每瓶300元后,买家就要多缴75元的税。
“进口化妆品税率上调了?那我以后买化妆品不是更贵了?”4月18日,在武汉广场购物的章小姐通过媒体得知进口商品完税价调整的消息后,向一同逛街的“闺蜜”抱怨。
和章小姐一样,对化妆品完税上调反应敏感的青岛市民何小姐,因担心涨价太多,在4月16日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到几大化妆品专柜“血拼”,一次性购买了5000余元的商品,“以后都用得着,与其等涨了再买,不如现在多买点。”何小姐说。
中国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4月16日表示,海关2012年第15号公告对进境物品进行了细化归类,对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但并未涉及进口物品税率。
记者查阅,2007年我国对进口物品税率有过一次大范围的调整。此后,我国对某些产品的税率也有一些调整。第15号公告反映了2007年至该公告发布前被调整过的税率,这些税率实际上已经被执行了一段时间。
下为部分商品完税价格及税率2007年、2012年对比表
上表可见,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分别有100元、200元、300元不同程度上调,但税率仍为50%不变,而数码产品完税价格及税率则有不同程度下调。
【专家观点:两面看待国家政策,冷静应对各种调控】
对于本次部分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化妆品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市场应该积极看待,而非盲目解读。
上海悦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白云虎表示,今年1月1日,我国进出口关税进行局部调整,对化妆品等730多种商品执行较低的进口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还低50%以上。国家出于扩大海外销售的考虑下调关税,经过一个季度的市场反应后,现在又提高化妆品完税价格。无论是降低,还是提高,都是为了解决阶段性问题。年初降低是为扩大高端产品销售,近日提高是为扩大本土化妆品品销售。
福仕德优品营销机构总经理方征宇表示,我国高端市场进口化妆品消费需求旺盛,不少消费者都是通过海外代购的方式购买进口化妆品,相比之下国产化妆品与进口化妆品完全不在一个竞争平台上。2009年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50亿元,2010年海外代增至120亿元,2011年海外网购就达240亿元。国家本次出台政策提高进口化妆品完税价格,很大程度是为了抑制海外代购现象,刺激本土化妆品消费。
两位专家一致认为,对于不能预料的未来,作为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只有选择更安全、更合理地生产、代理、经销产品,才能在不断出新的政策面前处之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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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对进口物品,海关一般采用同类产品的中间价作为完税价。海关新公告规定,如果旅客实际购买价格是海关完税价格的1/2以下或2倍以上,则根据实际成交价格完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相关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