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万亿销量时代 电商尚能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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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两会”上,因为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商超步步高商业连锁董事长王填呼吁对网店交易征税,令这个已持续长达10多年的争论“烽烟再起”。旧事重提,争议升级,实际是缘于网购规模急速扩张、十年扩大千倍,从而对传统商业形成严重挤压的背景。随即,“网络发票”应景出台,电商征税貌似风声更紧……本受政策保护的电商是否到了非“税”不可的阶段,在执行中如何兼顾微经济体利益,这看似“公平”的政策是否能让实体渠道成为受益者,一切都有待观望。
“国家如再不对电商企业加强立法监管、规范对电商企业征税,不仅容易使电商成为‘法外经济’体、灰色经济体,对于国家的税收源也是一种流失。”
3月4日,连续三届成功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湖南步步高商业集团董事长王填提出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甚至称,有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代表、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将今年的提案内容聚焦在对电商的立法监管上,尽快将电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对外资投资电商以海外上市溢价实现套现盈利的监管,为行业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
一方面是实体零售企业在经营成本一路上涨、各种税费居高不下使发展放缓,一方面是在国家政策鼓励下电商力量的迅猛崛起。
据商务部部长陈德铭3月8日在全国“两会”上讲话时预计,2012年,我国网购额已超1万亿元。据此推算,网购占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经达到5%左右。
去年11月底,淘宝和天猫的交易总额一举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排名最靠后的7个省的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总和;去年“双十一”淘宝和天猫仅一天交易额就高达191亿元,这些数字足以见证中国网购的疯狂。
十分明显,网购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吞食着全国消费品零售市场的份额。“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拓展,市场格局发生改变,导致竞争加剧,矛盾和冲突也就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这次对网店征税争论再起就是这种情形的反映。”有学者总结。
从2012年的业绩看,大连锁的线下黄金时代早已结束,区域性零售商的日子更难过,他们要面对电商的冲击,还受到大连锁向三四级市场倾斜的影响。如果能够加强管控税收,可以从法律层面对淘宝等未来成长造成一定的压力。
对网店该不该征税?何时征税?虽然专家、学者、业界争论不断,但在税务部门眼中,这里似乎并不存在该不该征税的问题。
其实,在2011年的网商大会上,马云曾指出,网店要时刻作好征税准备,“网店什么时候开始征税,这并不掌握在淘宝手里。淘宝能做的是与网商共同努力,把税收的期限和额度适当放宽。”马云同时表示,作为企业而言,不交税是不道德的,网商更应该坚信这一点。
国税局表示,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形式上存在不同,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按照我国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应税交易行为,都应该申报纳税。
网店经营者如果发生属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征收范围的业务,取得收入,就应当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问:以什么样的形式征税?
由于个人网店遍及全国各地,因此还涉及到管辖权和取证的问题。例如在征税环节中,由哪一级别的税务机关负责,都要征哪些税种,采取哪种方法取证?这些都是摆在电商征税面前的问题。
二问:真实营业额如何核实?
征税的另一大难点还在于淘宝卖家真实营业额的核实。表面上看,税务部门可查经营者银行往来资金确认营业额,但实际上有些淘宝卖家为了提高“信用”,自己掏钱“刷”销量,怎么核实是难点。因此,要将这些纳税主体锁定,必须从网店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入手,同时需要工商、信息、银行、质检等多方面的配合,形成联动的监管体系。
三问:对电商该征多少税?
该给电商们征多少的税率也是小店主和业内人士普遍关注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徐晓兰就表示,应当让有关部门进行专门了解和研究,出台分类指导意见,而不是发布一个税收政策。虽然国家也出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制度,但这种税收也不是针对所有的企业。此税收的主管部门应该认真研究,因为有70%至80%的电子商务从业者都是小微企业。
清科研究中心预测,政府今年将出台关于电子商务行业的政策已是大势所趋,如果相关税收政策在今年落实,网上零售类电商经营成本上升,产品价格上涨,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影响。2013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增速将减缓至40%至50%。
四问:受益者是谁?
如果小卖家都交税了,谁会受益?有专家认为,这主要还取决于税收取之多少,用在哪里。
近两年实体店备受网店的冲击,小卖家缴税后,实体店会受益吗?对此,高红冰持否定的态度。他认为,如今线下店铺都在线上开网店,未来,线上和线下界限将更加模糊,征税很难直接起到促进线下消费的作用。
毫无疑问,对小卖家征税以后,政府税收肯定会增加,但政府一旦确定进行征税,就应当加大对这个领域的投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对市场进行培养和规范,例如物流短板问题、贷款问题这些在农村严重制约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应跟上。所以,如果政府相应加大了对这些小卖家的基础设施投入和政策扶持,征收的税率合理,小卖家尽管交了税,实际上是受益的。
面对“税收”议题,淘宝也没有了以往的轻松幽默。淘宝方面对此强烈反弹,近日连发了三篇长微博,且通过官微质疑“350亿元”和“1000亿元”漏税数字是如何得出,并要求王填公开调查样本和调查过程。“我们不反对征税。但我们也关心,征税后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能为这些年轻人做些什么,对未来做些什么。”
对于近期网络上对“网店纳税”愈演愈烈的争论,淘宝网公关部特地发出申明:此前的统计显示,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当前中小卖家已经不易,淘宝“不反对电商征税,但反对在这个时期征税,反对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
2011年11月11日,我国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高了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于个人网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上才需缴纳增值税。根据这一政策,如果中小淘宝网店的年销售额在24万元以下,则不需缴税。
不过,在淘宝的无数小店家眼中,“交税”显然并不是那么理所应当的事。
“如果要我交税,我就不干了。”在淘宝上有两年店龄的店主小余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清楚应该交哪些税,交多少,因为自己不是销售原创产品,在网络上的同质化竞争已经让利润变得十分微薄。“如果成本再增加,我们肯定要提价,要和线下的实体店竞争就很难了。”
一淘搜索、淘宝搜索产品负责人鬼脚七最近在网络发表了一篇文章,虚构了一个淘宝卖家交税的故事。
一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小店,在减去进货、人力、硬件和营销等各种成本后,一年可以获得10万元的净利润。而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和城建税等共计9.41万元后,净利润只剩下5900元。
实际上,与上述小卖家生存相比照的是,淘宝以免费聚拢的人气和几近无政府式的C2C模式发展壮大,大量销售额庞大的大卖家仍然以C2C的形式进行交易。对这些卖家进行甄别和征税,将打破这一生态模式,触动他们的利益。如果加强税收监管,也可能意味着中国电子商务的交易将被更严格地监控,刷销量的情况减少,万亿的交易额水分也可能被挤干。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很“应景”地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布将从4月1日起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并试行电子发票。“网络发票”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
事实上,业内对“试行电子发票”这一项更加敏感。消息一传来,就有消费者担心增加的发票成本将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最终让产品价格走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林也认为,即便电子发票的试行会提高部分产品价格,但增加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监管是大势所趋。
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并不是一个新课题。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如果说几年前,政府对网络零售管理的主要方向是扶持,随着近几年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商品流通日益重要甚至主流的渠道,加强管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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