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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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 作者|CBO编辑整合


154日,《湖南日化行业首份经销商联盟公约发布》发布,湖南代理商联盟向天美联盟宣战!(“阳光丽舍”官方微信)

2014429日,长沙紫东阁华天大酒店举行,20多家知名代理商出席。会上就天美联盟现象进行激烈的讨论。认为天美联盟所做所为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是对整个行业链的挑战,如果不予以遏制与抵制,受伤害的将是整个行业。一致同意成立经销商联盟,共同应对天美联盟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挑衅,会后,所有人在联盟公约上签字,表示在下一步要将厂家、零售店团结进来。

正文如下:

湖南日化行业经销商联盟公约

为了加强湖南省日化行业经销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繁荣、促进湖南日化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整体提升湖南日化行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维护日化行业市场经营秩序,由全省知名经销商共同发起,其他经销商积极响应参与成立湖南省日化行业经销商联盟并制定本公约,联盟各成员应本着团结协作、平等协商、加强交流、共同发展的精神严格遵守并执行联盟的公约。具体公约条款如下:

1、品牌公约:

所有签定本公约的联盟成员经销的品牌及经营区域,在合法的有效合约期内均受本公约的保护,任何成员单位在此期间不得与其厂方私自接洽合作事宜,其厂方主动接洽一律予以拒绝,相互维护成员间的合法利益。合同到期成员单位主动放弃或者合同解除双方无经济纠纷者不受本公约约束。

2、市场公约:

1)、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任何零售商联盟,成员任何单位均不与其合作,一律拒绝任何零售联盟任何采购、合作要求,成员单位与零售商之间只执行单家合作原则。

2)、对于目前已经加入天美联盟的零售商,公约成员如与其有合作的,将制定时间表逐步予以退出并终止合作。

3)、如发现零售商与成员单位签定单家合作协议却又加入天美联盟或其他联盟的(不分时间先后)按第(2)条处理执行。

4)、零售终端店应为品牌售后服务人员的食宿进行相关安排是行业多年的规则,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对品牌售后服务人员的食宿不进行安排的行为,成员单位之间应相互通报并有权利做出不予派遣的决定,所有成员单位都应积极配合、支持并共同执行。

5)、成员单位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做好合作伙伴的服务工作,为维护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及打造和谐共赢的行业经营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3、联盟成员之间在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联盟成员单位有权利参与及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的义务。

4、联盟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信息互动机制,联盟成员以自愿互助形式为其他成员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并进行相关合作。

5、本公约自成员单位自愿加入并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且接受湖南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日化专业委员会的日常监督。成员单位如有违反本公约的相关规定必须自愿接受日化专业委员会常务会议作出的相关惩罚措施,如不接受相关惩罚措施所有联盟成员均应联合起来共同抵制,并且动用一切资源通过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打击,直至其退出行业。

联盟成员单位及签名:

湖南省日化经销商天美模式座谈会部分现场语录:

长沙兆顺百货 邓霞辉:

我们坐在一起,并非是要特定针对任何上下游企业,而是为了争取一个在上下游之间更具有平等的对话权。雅丽洁模式、天美联盟本是市场的正常现象,只要正当合法经营,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一个模式或品牌以诋毁压制其它品牌为目的,这就不健康了,而且是极不道德的商业行为。

长沙岚姿百货总经理 张国振

行业需要生态平衡,在面对行业健康发展问题上,我们代理商必须统一、合作,共同维护正当的利益。对于所谓的雅丽洁模式,我认为雅丽洁没有模式,只是一种自私的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是不负责、不道德的模式,一个负责任的民族品牌,应该是以促进行业的发展为己任的。比如国内的面膜市场可能有200个亿,但被雅丽洁一元一张就送了,而且它提供的并不是质优价廉的商品,它是以牺牲消费者品质需求为前提的,是自私的行为,是我们行业的败类,是不健康的。

湖南省日化行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阳光丽舍杂志创始人 石中玉

雅丽洁并没有按其所标榜的“儒家文化战略”发展企业,而是打着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幌子,做着坑蒙圈钱的勾当。必须要看清楚雅丽洁及天美联盟的真正目的,其所谓的百年名店工程,与零售店其实没有任何关系,即便不论以廉价低质的产品充斥市场以赚得短期眼前利益的方式,是否能完成其所谓的百年名店连锁王国梦想;就单论如果天美的百年名店工程成功了,我们零售店到时会在哪里?这个店与我们还有关系吗?雅丽洁正用各种方式逐步控制零售店的核心命脉——大数据,另外零售店们可以去雅丽洁线上旗舰店看看,在未来大数据营销时代,你觉得你店里的顾客还是你的吗?

256日,吕南明公开回应业界质疑 称从不打压任何国产品牌,也不损代理商的利益

在第四届零售业大会上,天美联盟成为关注的焦点,针对现场的提问,天美联盟主席吕南明表达了对造谣滋事者的愤慨,重新解释了企业奉行的儒家文化的含义,认为业界的指责是因为“不懂真正的儒家文化。”他宣称,天美联盟不打压国产品牌,不损害区域代理商利益。

同时吕南明将雅丽洁与天美联盟做了明确的定性和区分。雅丽洁是一个生产商,仅是天美联盟的供货商之一,而天美联盟是整合市场资源的零售服务机构,两者是在独立平台运作。同时他还警告:“说话者得拿出证据,不然要承担相应责任,未来天美联盟的法务部会与其交涉。”

3、湖南省日化行业经销商联盟通过“阳光丽舍”官方微信发布《致吕南明先生公开信》

正文如下:

尊敬的吕南明先生:

雅丽洁作为国内化妆品品牌之一,其发展速度是业界有目共睹的,给中国日化企业带来的新营销思路、经验是十分值得行业深思借鉴的,无论是雅丽洁的自有品牌概念,还是儒家文化、百年名店工程的战略构想,我们都从未提出质疑。你1997年创立雅丽洁,2005年推出了中国日化名店工程,于2012420日建立天美联盟,初衷就是为了“优化行业生态”。作为行业的一份子,我们非常理解你这么个年纪创业不容易,创立一个民族品牌及怀抱创立“中国日化百年名店工程”这个伟大目标更不容易,这不但是你的梦想,更是更多的国内民族品牌商、经销商、零售商共同的梦想,这就是伟大的中国梦、民族复兴梦,我们所有人都要努力去维护这来之不易的机遇。就像你自己在上海所说,雅丽洁只是一个生产商,仅是天美联盟的供货商之一,而天美联盟是整合市场资源的零售服务机构,两者应该是在独立平台上运作的。但是事实上,天美联盟在运行中并非如此,你的工作人员总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要求联盟零售店按照你们标准门店的要求清理、下架与零售店合作多年的国内其他化妆品品牌,专售雅丽洁产品谋取高利润回报、低价倾销国际国内名品赚人气,以诋毁压制其他国内品牌的生存空间为踏板谋取个人利益,你认为这难道不是破坏行业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你一元一片的面膜、国际名品低价销售难道不是低价倾销、破坏市场商品价格体系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吗?那认为被你倾销的那些品牌商会同意吗?你觉得这是在造谣吗?你是真不知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你也别不服气,也不要对行业作任何辩解,你自己看看上海美博会现场你自己的标准门店及你们的天美手册品类表,国内优秀民族品牌如自然堂、珀莱雅、丸美、美肤宝、美素、巧迪、柏氏、瑾泉、九美子等在哪里?其它更多的民族品牌在哪里?你的店除了可以冲到货的流通国际名品、国内个别品牌外就只有你雅丽洁了,当然还有些你自己目前还没生产的品类,如果有一天你连彩妆等所有品类也自己生产了,那你是供货商之一没错,但却成了国内品牌的唯一供货商?你这样排斥国内优秀品牌是为什么?是不敢正面竞争还是什么?你敢说你不是这样想的吗?其实你就是这样做的,请问你有什么依据要求店家只釆购你所规定的品类啊?你的手册中关于品类采购具有如此明显的排它性,请问你的依据是什么?是所有的国内品牌知名度、品质、影响力都不如你的雅丽洁吗?你的眼里还有民族品牌和民族工业吗?你尊重你的竞争对手吗?你尊重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吗?中国梦不是你个人的梦而是所有人的梦,所以你倡导的又是哪门子儒家文化?谁的百年名店工程?所有这些你觉得我们是造谣诽谤吗?

雅丽洁进入湖南多年,我们一直都当成国内品牌对手参与正常市场竞争。然而天美联盟进入后,却开始打破这种平衡,一个个国内优秀民族品牌从撤形象柜开始慢慢变成直接下货淘汰出局。我们想问吕先生,是这些民族品牌品质有了问题还是经销商与零售商的合作关系出了问题?为什么天美联盟要把它们当做眼中钉一样逐个拔掉,这就是你所谓的优化产业生态吗?雅丽洁的路还有很长,我们不希望看到一个能引领时代的牌子昙花一现,更不希望看到国内民族品牌一个个被内耗所吞噬,中国民族品牌未来的道路任重而道远。我们绝非捏造事实,我们所提出的所有观点和问题,均是来自市场的真实反馈,我们希望吕南明先生能够亲自去市场一线了解情况,面对现状,有错即改,还市场一片蓝天,而不是一味辩解。

本次湖南经销商联盟事件,是在协会成员多家多次反映天美联盟种种不正当竞争情况下召开的,更是协会就会员反映的情况后以书面材料寄于贵公司希望得到重视并给予合理答复却石沉大海贵司不予理睬的情况下召开的,一切因你而起。今天,我们正式向你发出公开邀请,希望你本人本月二十日前亲自来湖南当面解决,在此之前我们静候佳音,二十日后如未得到解决,我们将釆取下一步行动。不要以为我们这是闹闹而已,我们不仅是为了维护代理商的利益,更是为了维护整个国内民族品牌及产业的利益,我们为民族品牌而战!在整个事件未得到圆满解决之前我们不会罢休,我们会一战到底。不要逃避、不要置之不理、更不要期盼你的法务部前来交涉,你的法务部来湖南我们不会见,要见也是如你所言可以法庭见,但在这之前希望你们研究好《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广告法》等诸多法律法规后想好对策再来,因为这些法律法规是我们所有公民的强大后盾。

同时我们也诚挚邀请全国行业同仁以及媒体朋友们在适当的时机来长沙一起参与探讨此次事件并共同当面论道。我们抵制天美联盟,并非刻意针对某一品牌或是某一企业,而是要争取到市场的正当生存权、竞争权与公平的对话权。还行业一个积极健康的环境,使得行业能够向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目标迈进,共同推动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

湖南省日化经销商联盟

20140508

4、第二次开会:湖南省日化专业委员会经销商联盟天美事件应对策略研讨会召开(“阳光丽舍”官方微信发布)

2014511日下午,湖南省日化专业委员会经销商联盟第二次天美联盟事件研讨会召开,参加会议的经销商联盟成员及新成员,就天美联盟事件发动以来的市场反馈,如果本月20日前天美联盟事件得不到合理合法解决,将采用一切合法程序、经济手段、政府职能作用等方式向天美联盟发起第二波全面进攻。并表示湖南一定会坚持打这一正义之战,坚决捍卫行业健康发展环境,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5、第三轮:湖南日化行业经销商联盟正式向天美联盟亮剑(“阳光丽舍”官方微信发布)

520日下午4:00湖南省美协日化专业委员会经销商联盟会议围绕20日大限已到,天美联盟未做出任何回应进行了短暂讨论和强烈的谴责。所有与会企业在终止(禁止)与天美联盟合作公开函上签字,并承诺即日起一律终止与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加盟店的合作并停止供货,使反对天美联盟从声讨正式走行动。

正文如下:

关于终止(禁止)与天美联盟合作公开函

天美联盟各加盟店:

429日湖南省美协日化专业委员会经销商联盟会议上针对天美联盟涉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及不正当竞争进行集体批判并二次致函要求其做出合法合理解释以来(第一次是4月中旬快件至天美联盟总部,第二次是58日致天美联盟主席吕南明先生的公开信),我们未收到天美联盟方的任何回应及解释;在此期间应经销商联盟成员要求,为了不伤害与零售店多年来合作的感情及利益,协会主动与天美联盟湖南区域二个主要加盟店联系,希望就天美事件进行沟通,也被其断然拒绝。20日期限已到,我们为行业和谐而铺设的沟通渠道、和平之路已被天美联盟傲慢地堵死。对此,我们深感遗憾!十几年的同舟共济、相互扶持、共同成长的合作感情,已被天美联盟“小三式”的蛊惑强行撕裂。我们对你们的选择表示痛惜!但天美联盟已公然走到了行业的对立面,我们不得不共同去面对,不得不共同为维护行业和谐的经营秩序去斗争。根据湖南省日化经销商联盟公约的相关条款规定,我们不得已做出如下终止与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加盟店合作的相关决定,希望你们理解!愿我们相离不相忘,且行且珍惜。

1、各店主与我们部分企业原签订合约中的主体是具有店铺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的独立法人,现店主方已丧失了店铺的经营权及部分收益权,店铺经营现状发生改变,已违背了当初签约时的初衷及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已不利于我们供货方的品牌发展;且天美联盟未与我们达成任何合作协议,我们无向其供货的任何义务。综上所述,自本函发布之日起,我们所有现在与天美联盟加盟店有合作的企业集体停止向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加盟店供货并终止与其一切合作关系!(非天美联盟加盟店可以继续合作)

2、自本函发布之日起至本月31日止,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各加盟店自行将我们各企业所供的商品在天美联盟店内全部下架,调至其它非天美联盟店。61日起我们不希望在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店内看到我们的商品及形象柜,否则我们将视为串货、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违约论处,我们随时可以解除双方原签订的合作协议。

3、自本终止函发布之日起,如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加盟店解除与天美联盟合作且更换招牌,我们将一概既往不咎,且在资金、品牌、政策上给予店家大力支持。

4、本公函签字的其它所有未与天美联盟合作的湖南省化妆品经销商向行业郑重宣布及承诺:自本函发布之日起,均不与任何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加盟店合作,并自愿接受湖南省日化经销商联盟公约的约束。

本函为集体签发,所有签字方均为发函方,即日起生效。

2014520

6、湖南代理商对“逼宫”后续事件再发公告

“如果地区经销商停止向天美联盟店供货,我就会从其他渠道调货。” 一问吕南明主席,这是您说的吗?

(“阳光丽舍”官方微信522日发布)

正文如下:

日前,湖南省美协日化专业委员会经销商联盟针对天美事件召开了工作会议,会上由经销商联盟成员共同商讨决定,自本月二十日起,经销商联盟内所有与天美联盟店有合作关系的代理商停止向天美联盟店供货并终止一切合作关系,所有未合作代理商禁止与天美联盟合作。

会后,经销商联盟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某行业媒体的采访,在采访过程中,对方透露了部分内幕,让我们所有人大为惊讶,该记者就此次湖南经销商联合抵制天美联盟事件采访吕南明先生时,吕南明先生亲口表示“如果地区经销商停止向天美联盟店供货,我就会从其他渠道调货”。这是一个以标榜传统儒家文化为企业文化的公司负责人会说出来的话吗?此话置儒家文化的“内圣外王”精神于何处?这是儒商文化倡导的“敢于竞争及善于竞争”的精神吗?这是儒商“以德立身”的本质吗?

从最初的物物交换,到如今中国商业高速推进,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商品在市场中的流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则,厂家——经销商——零售店的流通环节,是经过多年发展历史考验的、最稳定的、最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模式,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区域规定以及相关的合同制约,更是行业多年来公认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只有遵守行业规则、按行业市场发展规律,文明经商,与行业和谐共处、互利互助,才能使个体受益最大化,才能使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必须创新,但不可以牺牲大部分群体的利益来满足个人的发展,任何置行业规则、商业道德为无物的破坏行业公德、行业秩序的非正当商业行为,注定不能长久发展。

商品流通过程中,绕开地方供应商,从其他地方或渠道调货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串货行为,是违背市场规则和秩序的行为,这种不正当的控制市场资源以牟取非正常利润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蓄意破坏市场规律的行为,是应该受到整个行业集体抵制的行为。这种串货行为必将造成价格混乱,也会给假货创造市场,损害品牌形象,消费者也无法正常享受售后服务保障,这是打破行业常规,非常不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为,更有甚者将使得整个行业陷入混乱无法继续发展,任何有这种企图的企业都将被整个行业所抵制,终将被行业所遗弃。作为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总、一个倡导儒家文化的企业家、一个有着打造“百年名店”梦想的创业者、一个60高龄有着多年商场历练的商人,吕南明先生,请问您怎么会说这样的话?您难道还真的准备这样去做吗?如果这句话真的是您说的,那您这就不仅是和湖南经销商作对了,而是要和全国所有经销商、品牌商、零售商作对,您是要公然向整个行业经营秩序挑战,与整个化妆品行业作对,请问全国的品牌商、厂商、经销商、零售商他们会答应吗?

湖南经销商已正式停止向天美联盟湖南区域店供货,并签字表示永不与天美联盟店合作,湖南经销商联合抵制天美联盟事件爆发以来,得到了全国行业厂商、经销商、零售商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一定会坚持到底。针对此次湖南经销商停止向天美联盟店供货的决定,希望全国厂商、经销商、零售商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并拿出实际行动,如果天美联盟真的从别处调货,希望大家可以联合抵制,并及时通告全国所有同仁,将天美联盟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公布于天下。请大家与我们一起监督,时刻关注天美联盟的冲货串货行为。同时,我们郑重警告吕南明先生,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管理规定,化妆品的进货必须索票索源,要有正当渠道,其来源必须合规合法,如果我们本地经销商发现天美联盟店内有非正规规渠道采购的产品,我们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对货物处以没收、罚款的惩罚措施。我们发现一家,必追究一家,绝不姑息,誓还市场健康和谐发展环境。

我们对吕南明先生说出此话,表示震惊与痛惜,作为一个企业老总是完全不应该说出此话的,不管此话是否为您所说,我们都希望吕南明主席能公开站出来表态,给我们、给行业一个合理的解释与澄清。

湖南省美协日化专业委员会经销商联盟

20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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