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4-01
  • 阅读量:20282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www.cbo.cn
  • 作者|何辰

CBO网讯(记者 何辰)对于窜货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品牌方和被窜货方往往苦于没有相关法规的支持而无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自然堂品牌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针对刮码窜货的行为向食药监局举报,获得食药监局支持,被举报方将面临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擅自涂改化妆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以1万元罚款。《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获悉,自然堂品牌使用上述法律规定举报并严治窜货行为,其代理商拍手称快表示“权益得到保障”;也有人认为,此举推动化妆品行业更加规范,对其他品牌具有深层的借鉴意义。



据了解,2015年4月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寿区分局接到举报,称在长寿区某化妆品店购买的自然堂系列产品存在篡改限用期限和生产批号的问题,上述分局受理并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自然堂河北代理商、河北晨龙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段亚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做代理商以来,她第一次见到品牌利用法律手段来严治窜货行为、维护经销商的权益。

“以前也有刮码防窜货的做法,但苦于没有办法处理,知道是窜货也没辙,对窜货行为很犯愁。


”段亚静告诉记者,一般窜货的人都是偷偷卖产品,他们无品牌形象柜、无品牌授权标志、也无相关配套的品牌支持,窜货者的货源也常常“真假参半”、无品质保障。“长此以往,窜货行为不仅打击经销商对品牌的信心,也会对品牌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自然堂品牌此次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区域代理商的权益,也是为消费者负责,不得不拍手称快。


”段亚静表示,此前她并不知道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此举帮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很好的“科普”,对品牌、经销商和消费者都具有积极意义。

而新颜美妆总经理庄岩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此举对其他品牌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以前做代理,并不觉得法律法规有多重要,直到自己开始开发商品、做品牌,才越来越觉察到法律法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庄岩认为,品牌对窜货行为的治理,由原来的人际关系“劝说”,上升为法律层面的“惩治”,对行业和各企业都具有指导意义,也能更加规范而有力的对消费者负责。“化妆品行业一直处在不断发展和规范的过程之中,自然堂此举对于行业的规范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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