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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卖无标识的进口化妆品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很难查处。日前,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查获一起通过互联网售卖无标识德国化妆品的案件,近3000件德国化妆品(玻尿酸)遭到查收,涉案者陈某被罚119万。
CBO网讯(记者 邵长松)日前,记者从金华市市场管理监督局获悉,该局开发区分局查获一起通过互联网售卖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的德国化妆品(玻尿酸)的案件,共查获2925件德国进口化妆品(玻尿酸),涉案金额超78万余元。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份以来,当事人陈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前提下,陈某通过自己出关或找人代买的方式,擅自从德国进口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化妆品及食品分散邮寄到金华市市区其租用的经营场所内,并通过互联网进行非法销售。
不久前,当地市场监管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陈某违法销售进口商品,迅速前往查处。最终通过物流单据及德国抄手购物小票等凭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查实,陈某从德国购进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化妆品及食品,违法经营额78万余元,已通过互联网销售上述商品价值36万余元,违法所得4万余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在入境前,如果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则属于违法商品。
经现场查处,该局对于陈某违法经营的进口化妆品(玻尿酸)2925件、铁元滋补品1718件及婴幼儿配方奶粉384件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罚款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