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2月25日),顺丰旗下海淘品牌海购丰运公告称:接中国海关通知,自2015年12月28日起,将原按照10%税率申报的商品:洗发水、沐浴露、香皂、牙膏、护发素、可可脂以及婴儿用化妆品等全部按照化妆品申报,调整后税率50%。而随着《中国海关杂志》官方微博的“澄清”信息,海购丰运随即删除了公告。一时之间,洗发水、牙膏等进口品行邮税调整问题成了一个谜。
CBO网讯(记者 侯欢欢)多家熟悉跨境电商的人士接受《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对顺丰公布的关税政策已有耳闻,并认为,假如该政策正式实施,对其运营也没有很大影响。
顺风海购丰运公告截图
地方海关称尚未有政策下达 相关刊物辟谣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致电武汉海关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注意到有相关消息传播,但他们尚未收到上级下发的税率调整通知,目前仍以中国海关官网发布的公告为主,目前,进口物品仍按照先行相关税率执行,后期如有调整会及时更新公告。
今日下午,海关总署主管的官方刊物《中国海关杂志》在其微博中的发生被认为是对此事的辟谣:“关于顺丰官方发布信息一事,记者刚才在15点35分致电海购丰运客服,对方声称并未接到通知,具体情况他们再调查后给予回复”。该杂志表示,行邮税是由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制定,海关无权擅自更改税率。在上述消息发布不久,海购丰运便删除了前文提到的公告。
中国海关对跨境电商企业和海淘转运网站等进口物品,适行的是行邮税(行李和邮寄品税的简称)。记者查阅中国海关2012年第1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显示根据进口物品种类,分别征收10%、20%、30%、50%的行邮税。其中,清洁/护理类、美容/修饰类、特殊功能类化妆品税率是50%,其他日化类为10%。洗发水、沐浴露、香皂等品类未被提及。个人物品税款低于50元即为免征范围。
海关总署相关文件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部分)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有关部门的确在酝酿调整跨境电商适用的行邮税率。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日前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就表示,海关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更加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进出口税收政策。
跨境电商认为绝非空穴来风 “新政”对其影响不大
针对此次日化类部分商品税率调整到50%这一消息,《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致电广东快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KK馆采销总监彭瑶,她表示对此消息早有耳闻,“海购丰运的公告上提到的商品将提升到50%这一消息她一早就听过。”她表示,面膜、护肤品等化妆品的行邮税从一开始就是50%,而母婴、洗护等个人护理品的行邮税是10%,12月28日起,该类产品的税率将提高到50%。
对于或将实施的“新政”,彭瑶表示:“这一政策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影响、对消费者来说门槛会更高。”她举例,原来500元以内的个护产品不用交税,而现在100元的产品都要交税。
上海鹏智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兵波在接受《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表示,他目前还不是很了解新政策,但他认为,化妆品关税的变化对进口企业影响不大。同时,他也表示,该政策应该是国家保护国内化妆品品牌的一种体现。
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在中国海关官网查询到其公布的此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