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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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上饶一女性消费者因在不具备注射资格的美容院进行美容,致使注射不明液体后产生副作用,脸部出现红包及浮肿。一方面,上述美容院不知其所注射的“美容液”为何物,没有注射资格涉嫌非法行医,另一方面,免费注射的美容液尚未在国家食药监局取得备案。多重安全隐患并存之下,谁该为“免费美容针”负责?

 
日前,江西上饶一女性消费者因在不具备注射资格的美容院进行美容,致使注射不明液体后产生副作用,脸部出现红包及浮肿。一方面,上述美容院不知其所注射的“美容液”为何物,没有注射资格涉嫌非法行医,另一方面,免费注射的美容液尚未在国家食药监局取得备案。多重安全隐患并存之下,谁该为“免费美容针”负责?
 
CBO记者  邵长松

美容院不知注射产品为何物    缤诺丝“美容液”未备案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日前,上饶黄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以体验价398元购买一套“缤诺丝”保湿补水精品套护肤品,同时免费享受4针“美容液”,却不料次日右眼周边出现4个红包,右脸也随之浮肿。据该美容店老板余女士介绍,她是从2015年5月开始代理“缤诺丝”化妆品的,并不清楚美容师注射的“美容液”为何种物质。

不知注射物为何物的并非余女士一人。浙江某地“缤诺丝”代理商包女士告诉记者,“缤诺丝”美容产品在美容院使用共分为两大步骤,第一步就是在眼部4个部位分别注射“细胞母液”,随后再使用美白产品进行涂抹,包女士所说的细胞母液即黄女士被注射的美容液,但包女士对于“细胞母液”成分也不清楚。

《化妆品财经在线》致电广州缤诺丝美容管理有限公司,询问“细胞母液”具体化学成分时,其工作人员表示,“细胞母液”属于商业机密,恕不外传。采访中,广州缤诺丝美容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自称“行政总监”的钟先生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缤诺丝’品牌的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已就上述报道内容与相关媒体沟通,结果不久将会公布。”


随后,记者在国家食药监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上查询获悉,多款“缤诺丝”品牌精华水、补水精华及亮颜霜产品已在食药监局备案,但上述针剂美容液并未出现在备案中。某化妆品法规人士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化妆品赠品也需备案。

另据《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调查获悉,即便是备案过的产品,也不能保证就一定安全。这从此前食药监局曝光过的问题化妆品中可见一斑,据悉,包括金蔻面膜在内的多款化妆品都有备案记录。

据了解,该美容液是作为免费赠品搭配缤诺丝的美容套盒护肤产品一起售卖,那么化妆品企业是否需要为赠品负责呢?武汉乾行律师事务所张华律师对此表示:“作为赠品,企业也有保障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出现事故,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美容院涉嫌非法行医:  红包及浮肿或操作不当引起
 
经《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了解,上述“美容针毁脸”事件中,不仅生产该美容液的化妆品企业难辞其咎,美容院的行医资质也是问题之一。上饶市相关监管部门则表示,该美容院美容师并不具备注射资格涉嫌非法行医,目前已介入调查。

产品方上述钟先生也认为:“与整形医院相异,目前大多数美容院的美容师并无医师资格证,且不具备注射资格,注射过程中存在差错行为可能性很大。”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化妆品技术与管理专业教授刘纲勇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注射属于外部入侵,如果不当,可能引起机体免疫反应,出现以上症状。

这一现象并非个案,武汉某整形医院工作人员刘女士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正规的整形医院都具有医师资格证,因此在安全性上有所保障,而目前大多数美容院,却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具有注射资格的美容师少之又少。

据了解,医师资格证的颁发单位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那是否应由其来监管非法行医行为?记者致电武汉市卫生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关情况,其工作人员表示,非法行医要根据事实情形进行判定,目前只能推测相关美容院有非法行医嫌疑。

武汉乾行律师事务所张华律师表示,非法行医目前分为两类,一种是异地行医,一种是无资格行医,根据情节不同,前者将被处以返还违法所得;后者,轻则将被处于行政罚款,重则将面临刑事处罚。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就曾曝光过美容院无证“打针”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打肉毒素、玻尿酸等只有正规医疗机构才有资格,美容院是不被允许的,很多的美容院利用信息不对称,低价诱惑女性消费者“打针”。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轻则危及脸部肌肉,重则危害生命。

我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施医疗美容的医师,必须具有职业医师资格,从事医疗美容护理的人员也需要正规部门认证的护士。对于相关美容院而言,这些规定无异于增加了成本。因此,更多的美容院更倾向于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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