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消费税新政,利好和利空的讨论在媒体上激战了一整天,彩妆成为一大焦点。而和去年顺应关税改革自发降价相似,欧莱雅中国当日傍晚即作出回应,要再降价!
CBO首席记者 周尧
今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两大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称,正式将我国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全行业盼望已久的政策调整终于在十一长假的前一天尘埃落定。
对于中国政府的这一决定,欧莱雅又及时作出反应,于当日18:30向《化妆品财经在线》(微信号:wwwcbocn)记者发来最新公告,表示将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下调部分产品价格。
对于这一重大调整,多数外资企业和本土巨头表现得比较谨慎。雅诗兰黛、资生堂和宝洁和上海家化等方面都向《化妆品财经在线》(微信号:wwwcbocn)记者表示,这一新政很重要,也很敏感,公司内部已经开始进行研究和讨论,目前尚无政策出台和官方回应。
正解:普通彩妆降税30% 高档化妆品纳税范畴明确
“整体看,本次消费税改革可以说是利好整个化妆品行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陈少军接受《化妆品财经在线》(微信号:wwwcbocn)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化妆品消费税新政中最大的特点是以前按品类来收税,现在则是按照价格高低来收税,可以说是回归到消费税本质。”
回顾消费税的历史可见,我国是于1994年对化妆品开始征收消费税,最近的一次调整在2006年。从当时的化妆品消费税政策来看,化妆品征税主要是按照类别来划分,所有的彩妆都需要缴纳30%的消费税,普通护肤品则不需要缴税,高档化妆护肤品的消费税则从更早之前的8%上调到了30%。
对比看,此次调整最大的改变是:原先需要征收30%消费税的大众或低价彩妆用品不再征税。而在高端化妆品一块,由于原规定是以“高档”这样定义模糊的形容词为征税的标准,而没有新规如此明确的界定,这也导致纳税范畴有很大的变化。除了精华、眼霜这种在各品牌中定价偏高的产品可能会减少税率15%,原本没有跻身“高档”化妆品征税范畴的产品,可能因为新规明天起要开始纳税。
进口彩妆得利好 国产彩妆迎来规模化竞争
看起来,彩妆品类受益最大,但实际上,由于多定位中低端市场,国货彩妆品牌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行业普遍认为,国货彩妆品牌将朝着正规化、规模化和资本化前进。
国内某彩妆品牌公司董事长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微信号:wwwcbocn)记者,“由于在此之前彩妆消费税较高,国货彩妆在生产操作性质上尽量往护肤品靠拢,所以在税费上也是按照护肤品政策来定性,并没有收取相关消费税。相比较而言,进口彩妆在避税上并没有什么渠道,所以此次的新政之后,消费税彻底免征将使得所有的彩妆品牌公平竞争,也使得未来国货彩妆品牌不断朝着正规化去运作。”
而此前受消费税折腾的进口品在本次新政之后将得到解放。据悉,进口彩妆税费主要包含三个部份:30%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以及10%左右的关税(不同区域关税略有不同),从份额来看消费税占了大头。
经营VOV、谜尚等进口品牌的湖北劲洋品美商贸公司总经理蔡芬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微信号:wwwcbocn)记者:“进口化妆品特别是彩妆和香水产品价格受消费税影响最大。”以韩国进口化妆品为例,关税在去年已有下调,进口品17%的增值税也可以通过产品原料等税费方式进行抵扣,只有消费税是实打实地反映在产品价格上的。举例来看,一个彩妆单品原始定价100元,加上消费税之后,在国内要卖130元。蔡芬认为:“进口彩妆与国货彩妆在消费税上的不对等,让进口彩妆在终端渠道一直没有充分的施展空间”。
蔡芬还认为,本轮化妆品消费税调整之后,进口化妆品的价格势必会进行调整。而缩减市场价格差异,促成消费回流,也是国家启动消费税改革的主因之一。知名跨境电商企业洋葱小姐CEO李淙直言:“(化妆品消费税新政是)入秋最好的消息,拉动内需。”
业界众议新政:利好OR利空之说因关注点各异
牵一发而动全身,从品牌商到渠道商,多位行业人士第一时间表达了对于新政的态度。
上美集团CEO吕义雄表示:彩妆将进入规模化竞争。未来几年小品牌没有机会了,行业将进入大企业的竞争时代。
百强连锁青岛喜爱化妆品连锁总经理杨琪表示,“化妆品消费税从表面上看将利好进口品彩妆。”目前喜爱店铺进口彩妆和国货彩妆占比大约各50%,价格差大概也就是几十元钱。杨琪直言,如果进口彩妆消费税减免能够落实到终端零售价上,未来他将更多地选择进口彩妆,淘汰国货彩妆品牌。
上海悦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优亿美创始人白云虎则认为:“化妆品消费税落地是整个行业都期待的好消息。生产环节税费下降有可能导致零售价的下调,这样一来,化妆品产品整体倍率的下降也将让行业和消费者受益。现在的关键点在于,众企业会不会因此而降价。”
跨境电商洋葱小姐CEO李淙则认为:“由于跨境电商对于消费税的算法与普通进口贸易消费税算法不一样,对于便宜的跨境电商产品价格将是利好,但对于售卖欧美大牌的跨境电商或将增加30-40%的税费。但具体需要等待有关部门消费税改革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