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8-06
  • 阅读量:3063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张慧媛

日前,欧盟修订了化妆品法规中禁用物质清单和限用物质清单,增添三种禁用化学物质。




 

CBO 网讯(记者 张慧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8月4日发布通知称,欧盟委员会在8月3日发布(EU)2017/1410号法规,修订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和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

新法规在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中删除了第79行新铃兰醛(3-and4-(4-Hydroxy-4-methylpentyl)cyclohex-3-ene-1-carbaldehyde (HICC))的使用内容,并将其和苔黑醛(atranol)、氯化苔黑醛(chloroatranol)共3种化学物质,加入附录II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中。同时,该修订内容自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于知网查阅论文得知,此次禁用的3种化学物质,在化妆品中常作芳香剂使用;苔黑醛、氯化苔黑醛由橡木苔天然萃取而成,新铃兰醛则是从铃兰花中提取的含氧萜烯类合成香料。



这三种芳香剂均在香水产业中使用广泛。其中,苔黑醛、氯化苔黑醛是穿透力极强的木香,相关经典香水有娇兰的蝴蝶夫人、迪奥的迪奥小姐等;而新铃兰醛由于其温和稳定的甜润香气,被广泛用于各种香型香精的调配,如香皂、洗涤剂、化妆品和香水等。在香水领域中,纪梵希的爱慕香水、迪奥的毒药香水等都添加了新铃兰醛。
 
据统计,这三种芳香剂自1999年使用以来,致敏案例多达2000多例。早在2014年,欧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就拟定草案禁止这三种化学成分的添加,当时预计在2018年全面禁止欧盟地区相关产品的销售和生产。鲁宾(Lubin)香水的负责人就曾对外媒表示,这是一场“技术性灾难”,他认为这将重创法国香水业。 



目前,国内《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示禁止铃兰在化妆品中的使用,但尚未找到另外两种化学成分的相关指示。某国际香精公司工程师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2014年以来,欧洲许多著名香水公司已经更改了产品配方,虽然,国内目前出口欧洲香水体量较小,但也应从原材料选购、配方调制等方面向国际标准看齐,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物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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