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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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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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家企业中,2018全年行政检查合格的只有13家,不少知名企业均“沦陷”,监管趋严,美妆企业值得警醒。


CBO 网讯(编辑 橘子)12月26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化妆品生产企业行政检查情况通告(2018年12月26日)通告》,公布了2018年该局组织对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情况,主要包括飞行检查(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性抽查)和证后跟踪检查。

经查,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00户,企业基本符合要求13户,企业存在质量管理缺陷84户(有重合名单),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1户。

要说明的是,飞行检查和证后跟踪检查各检查了50家企业,两个检查的名单有重合。符合要求的13家企业只出现在了飞行检查的清单里,证后跟踪检查的50家企业均存在问题。

根据检查的情况,该局已责令存在质量管理缺陷的84户企业限期整改,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户企业立案处罚。

在这里有必要把13家飞行检查合格的企业列出来:

1、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2、微硕(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
3、上海卓多姿中信化妆品有限公司
4、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6、珐星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上海宜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科丽思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9、上海康美国际生化有限公司
10、上海若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旖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12、上海娇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美原漾化妆品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花王有限公司、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一大批知名化妆品企业都曾在今年的行政检查中被要求限期整改,也确已提交整改报告。

还有两个特例要指出的是: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4.10-4.11(注:抽检日期,下同)的飞行检查和2018.10.9的跟踪检查中均不合格;

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在2018.4.24-4.25的飞行检查中合格,但是在随后的2018.6.14证后跟踪检查中被要求限期整改。

显然,化妆品行业监管趋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齐头并进的情况下,化妆品生产企业要始终如一地严肃对待。





附  :
1、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化妆品生产企业行政检查情况通告(2018年12月26日)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n5100/u1ai58388.html

2、2018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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