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药监局签署监管合作文件,将实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化妆品的联动监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在12月5日召开的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协同监管发展研讨会上,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药监局签署了《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区域联动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文件。今后三地将联合监管京津冀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工作,共享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具体而言,三地药监部门主要在监管标准、监管信息共享、检查员队伍建设和案件查办联动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与联动。在监管标准方面,京津冀将统一在医药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下的许可审评、注册、监管等标准,共同研究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共同出台互查互评监督检查细则等制度,共建许可审查、检查员队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在信息共享方面,三地将定期通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监测、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等风险管理信息,实现区域性监管信息和数据共享。在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方面,三地药监局将借助京津冀地区企业优势,建立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实训基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培训基地等方式创新培训方式等,提升检查员审评员业务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方面,将建立京津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成立三地协查小组,严厉惩处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是从监管标准、监管人员的建设上,还是从(区域)协同合作、互省互查上,此次京津冀三地联动监管文件的签订,都对化妆品行业的进一步规范释放了重大的利好消息。近年来,随着化妆品行业的蓬勃发展,一些行业乱象也频频出现,尤以假冒劣质品盛行较为严重,比如近期出现的河北15.5亿元制假售假化妆品案,长沙亿级迪奥、雪花秀等进口名品制假大案等。在这些被查处的案件中,较之以前更为复杂:假冒劣质品数额多、涉案区域广、作案手段隐秘等特点,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此次三地区联合开展监管工作,正是对当下市场更高要求的积极“回应”。首先,京津冀三地区在监管、注册、评审标准上的统一,将有利于京津冀三区域间进行互省互查,形成既合作又监督的关系,这不仅有助于监管效率的提升,还将尽可能规避区域内“护犊子”的现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其次,加强检查员队伍共建,三区域资源共用,优势互补,这有助于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在信息共享和案件查办联动机制方面的合作,将有利于快速确认、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伪劣假冒不合格货物在周边区域继续扩散,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此外,该三地的联动监管可能成为其他地区联合监管的一个范例,推动我国化妆品监管事业向全国监管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