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2-09
  • 阅读量:48602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 作者|李思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昨日(2月7日)先后发布两则通告,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3批次假冒化妆品被责令停止经营。

昨日(2月7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停止经营2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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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针对抽样检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赋活修护乳”的1批次化妆品、标示名称为“好脸面防晒隔离霜SPF30”的1批次化妆品为假冒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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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还发布了另一则停止经营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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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甄俪祛痘修护精华液”的1批次化妆品为假冒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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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经营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曾于去年8月公布过关于停止经营3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市场监管总局于去年12月发布通告称2021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积极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211-9月,共查处案件近26万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2.42万件,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7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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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曾于去年5月21日在京召开,国家药监局相关通告显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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