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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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CBO独家
  • 作者|杨烁

     自从2010年4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署成立化妆品管理处之后,全新的食品香料添加剂管理标准也随之出台。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贺丹英表示,今后企业将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后期的监管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全新国家标准的出台,多数进口化妆品企业认为,这对检疫申报备案准备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而且对技术研发以及法律法规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即如何在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动态的完善过程中,更有效率地进行产品技术研发,并且严格要求在生产运营中的每一个环节均合理规范。


 
    专利配方竞争升级

  随着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规范宣传用语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后,跨国企业加强了产品质量控制,并且再次将注册专利配方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点。
  
    “产品配方的竞争实际上就是‘TM’的竞争,每个跨国企业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专利配方阵营。”上海某美国知名进口化妆品企业运营部技术经理表示,跨国企业很早就开始重视对独特配方的专利申请和保护,中国化妆品市场对原料成分公开标识,以及对配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求提高以后,跨国企业更加需要通过注册专利配方,确立自身产品的竞争优势。
  
    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许峥告诉记者,花王公司对家庭清洁类和个人护理品类的技术研发投入资金和人力均非常高,这也是花王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当然,在控制核心专利配方的基础上,为了快速并以较低投入来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的部分品类,多数企业也会选择与专业的ODM及原料技术公司展开合作。”许峥表示,企业自主研发专利配方比重将占70%以上,而采用专业ODM公司的技术只占到30%以内。
  
    由于中国化妆品消费需求快速发展,原料技术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逐步升级。部分跨国化妆品公司技术负责人表示,多数大型原料技术公司会在多种原料和配方的供应上掌控市场话语权。为了进一步控制更多的原料和配方市场,巴斯夫、道康宁等原料巨头已经先后并购一些竞争企业,从而增加了市场份额。护肤品和洗护用品的主流原料和配方供应商将会日益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之手,这对跨国企业和本土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法务部门动态中学习

  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贺丹英在公开场合表示,在拿到生产许可证之后,化妆品生产企业就应该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而不能完全依靠政府部门的监管来规范市场。她强调,新的化妆品监管核心思想应该是企业加强自律,这是相比以往最大的转变。
  
    “对于跨国企业而言,自律是放在第一位的,这也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所必须做到的。”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经理李征认为,跨国企业所起步的欧美发达国家就是强调企业自律,一旦发生问题,也许公司就将不复存在。
  
    尽管绝大多数化妆品企业能够做到经营自律,然而监管法律法规会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变化,这对企业的法务部门产生了新的工作要求和挑战。
  
    “企业法规部门主要是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是企业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以及有效解决已发生法律问题的重要部门。” 许峥认为,由于化妆品研发技术的不断升级,相应的有害成分和不良反应也在不断被发现,这迫使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也必须不断完善规范,跨国企业由于整体文化和法律环境与中国有较大差别,企业的法务部门就需担负起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资料,与管理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多数跨国企业表示,过去有些企业由于没有重视某些有害成分的许可范围值,同时相关部门也缺乏足够的宣传与沟通,最后产品检验出现安全问题导致生产停顿,甚至严重影响品牌形象和美誉度,这些都是法务部门的责任。因此,未来法务部门对于企业的战略意义将更加重大,对于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及时理解、贯彻和执行,将决定企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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