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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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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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流通领域日化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结果显示:40组日化类商品中有2组样品不合格,分别是常青树卫生护理垫和鹤力洗衣液。

 

CBO网讯(编辑 橘子)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7月25日发布的公告,该局委托白山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日化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抽检卫生纸、纸巾纸、纸尿裤、卫生巾和洗涤用品等商品40组,其中2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注: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检测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启东市天成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组常青树卫生护理垫(10片/包 限期20181201),被检出PH值项目不合格;标称沈阳合兴泰洗涤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组鹤力洗衣液(1kg/瓶 2018.05.19(限期)),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pH值是反映酸碱度的一个指标,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或中性(健康皮肤的pH值在5.0~5.6之间),日化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平衡,引起皮肤过敏或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

总活性物含量的高低是衡量液体洗涤剂质量优劣的一个品质指标,一般说来,总活性物含量高的洗涤剂质量相对较好,使用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的产品,达不到真正的洗涤效果。

记者查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检依据,GB/T 8939-2008卫生巾(含卫生护垫) 和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相关标准获悉:卫生护垫技术指标要求中规定,卫生护垫PH值应在4.0~9.0区间;而普通型洗衣液的总活性物含量应大于等于15%,浓缩型含量应大于等于25%。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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