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市日化用品的代表,我的名字叫某品牌润肤霜。现在是7月,从我来到这个超市到现在,我已经离开我出生的那个家大半年了。
去年的3月,我的主人用了不到10元的成本将我制造出来,而后,我和其他的护肤品一起被一辆大卡车运到现在这家超市的仓库,听说那一趟的车费我个人花去了主人1.05元。
当我来到这个仓库门口,我的主人一手将我递给超市管理人员,一手递给了超市管理人员15元钱,后来我知道那是我进超市时,超市要收取的前台费用,即主人在我的零售价的基础上,给超市打的折扣,从那时候起,我的身价又提高了15元。
5月,在我正式进入超市前,我的主人还花了7.7元与超市签订合同,并且还给了超市负责人员1元的回扣,这才给我买下了进场的资格,并为我争取到了第一次正式亮相超市的机会。记得那天,我和我的同类一起被摆成了一个大堆头,听说主人为我争取到一个显眼的位置,花了0.35元买下了我在这个堆头放3天的机会。主人还为我花7.5元聘请了一个美丽的促销员,她负责尽力地将我卖出去。除此以外,主人为了更好地宣传我的形象,跟超市协商,花2.8元在超市的DM单上为我专门设计了宣传形象。
可是,遗憾的是,直到8月底,还是没有消费者将我买走,于是,主人开始在我50元零售价的基础上减去了4.2元,以降价促销的形式将我推出来,可是到了10月,我还在那里,以至于我连累主人被超市退还回去,据说,主人为此向超市支付了1.4元的存货损失,包括运输费用,主人为退还我共损失了3.5元。
我还曾听主人抱怨,我被销售出去后,到超市结算账目时,超市是按增值税向主人收取的税收,但开出的票据却是普通税收票据,这其中的差额高达4.2元。
这些费用的叠加,让本来成本不超过10元的我,一下子增加到了50元。但尽管如此,如此种种费用核算下来,我很遗憾地说,我并没有为主人带来利润,反而主人为了让我在超市展现形象,几乎是毫无利润可言,甚至有时还会有高于5元的负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