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家公司位于裕鸿国际B座,一个标注为“韩国专业基础护肤第一品牌”,一个宣称化妆品原材料为“纯天然、无添加”。城东路工商所所长贾洪海说,这都违反了《广告法》。“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第一’、‘国家级’、‘最佳’、‘纯天然’等,这些绝对化的语言,不能在广告语中出现。”
检查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要求两处的工作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两处工作人员均称他们只是驻郑办事处,并无销售活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我们只是‘婵真’省代的办事处,从来不出货。”“婵真”化妆品“办事处”一工作人员说。
贾洪海介绍,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可以有购销行为,包括开票、收款,都得从总公司走。
而在该办公区域,执法人员发现了两枚公章、三张营业执照和一些出货单。
贾洪海表示,从这些证据来看,两家办事处参与经营的嫌疑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