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历史进化至今,这些上百年前能“忽悠”百姓的谬论,如今只能换来现代人的一句玩笑话:真是没见识。可见,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各种“其乐无穷”中,我们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的常识来应付变化多舛的信息社会。
饿了要吃,渴了要喝,这是三岁小孩都明白的事情,但是如果有人突然跳出来,郑重其事地告诉你,饿了一定要吃东西,否则胃痛;渴了一定要喝水,否则会脱水,你是会大彻大悟,还是在心里嘀咕一声:这本来就是生理常识啊。
的确,在信息极不畅通的古代,获取常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用方鸿渐翻线装书点出了古人的某些“无知”,譬如中国人是正直的,因此心脏居中;洋人天性狡黠,因此心脏居左。鲁迅先生也曾写过一篇短文,讲清末民初,绍兴城的男女老少十分抵触“照相”,据说闪光灯一亮,能摄了人的魂魄。
人类的历史进化至今,这些上百年前能“忽悠”百姓的谬论,如今只能换来现代人的一句玩笑话:真是没见识。可见,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各种“其乐无穷”中,我们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的常识来应付变化多舛的信息社会。
正如,假设你是消费品供应商,那么为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这种商业伦理应该是最起码的常识。可是,从今年年初到现在(也许也会延续到年尾),这个入行第一天就应具备的常识竟然被包装成貌似让人醍醐灌顶的“真理”,值得一究。
综合汉语词典和百度百科的解释,常识是指与生俱来、毋须特别学习的判断能力,或是众人皆知、无须解释或加以论证的知识,或是对一个理性的人来说是合理的知识,即日常知识;而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有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之分,相对真理又指在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正确认识,它是对客观世界近似的、不完全的反映,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
掉了这么一长串的书袋子,无非是想加深各位看官们对“常识”和“真理”之间的区别印象。或者再打个比方,“常识”是我们生活的空气、水和土壤,平常而又普通,是必需品,而“真理”是元代青花瓷、限量版LV,精致而又稀缺,是奢侈品。一句“以消费者为中心”甚至“消费者驱动一切”(暂且不论“消费者能否驱动一切”)的口号,它表明的只是现代商业伦理中尊重消费者的常识,而不是由无数辈人在万千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稀缺的真理。
当然,正如真理需要传播,常识也需要普及,但是在“顾客就是上帝”已深入人心的当下,一再宣扬“以消费者为中心”,甚至“消费者”能“驱动一切”的口号不免让行内行外的人士会误认为,中国化妆品行业原本不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原本不是将消费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的。就好比,如果你听到一位父亲经常这样教育儿子:“要听老师的话,不要调皮捣蛋”,你多半会以为这小孩是个调皮鬼。正所谓,缺啥补啥。甚至,按照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解释,还得要“过度补偿”。
或者,还有以下两种情况。有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企业,利字当头,圈钱为要,忽视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另一些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本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愿景,大声疾呼,重申“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紧迫性;某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打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幌子,做的却是忽悠消费者的勾当。
所以,那些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企业,无论说与不说,自便会将他们对消费者的承诺贯彻到品牌文化,产品以及服务中,而那些只说不做、浑水摸鱼之徒,幌子再漂亮,口号再响亮,终究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