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O首页

涉案43亿!“斑美拉”特大化妆品传销案开庭,行业“毒瘤”何时除?

阅读2712 2019-10-31 化妆品财经在线 彭适

国家不断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传销组织也不断翻新着骗人手法。打着“化妆品”旗号的传销组织野火烧不尽,成为了行业进步的一颗“毒瘤”。

昨日(10月29日),广西高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2019年10月28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斑美拉”特大传销案, 19名骨干成员受审。

这一化妆品特大传销案的开庭受审,拉开了打着“化妆品”旗号、干传销非法勾当乱象的冰山一角。

去年底, 国家市监总局公布16个传销产品中,以“化妆品”为名或打出护肤功效的产品的就有11个。其中包括:“鸿丽”牌原生液、“蝶贝蕾”化妆品、紫苏油、“广美莎缇”化妆品、“肤美一生”化妆品、 “法国欧曼丽”化妆品、 “天狮美丽佳人”化妆品、 “伊美牌”化妆品、“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鸸鹋油、 “扬森派”化妆品。

今年起,据《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还陆续破获了"伊人时光"、“爱润妍”“天翊化妆品”“康婷集团” “蓝文化妆品”等传销案件,涉案金额从上万元到上亿元不等。

自90年代,传销席卷了中国多地,腐蚀人们思想,无疑成为了社会进步的一颗“毒瘤”。如今,随着消费升级,美妆产业日益发展壮大,“化妆品”成为了不法分子的新对象,严重扰乱行业秩序。

 “斑美拉”特大传销案开庭受审

据广西高院10月29日消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闭某成于2014年1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2015年下半年开始,余某容、闭某成等人以销售化妆品为由,采取拉人头获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模式开展活动。

图片来源:广西高院


该公司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已加入者介绍(推荐)才可以加盟“斑美拉”。新加盟者交钱购买斑美拉化妆品成品成为公司会员或代理商后,介绍人成为新加盟者的上线,并且这种上下线关系始终不变,由此形成一个以斑美拉公司为塔尖,各级代理商为结点的金字形网络结构。

图片来源:广西高院


同时公司规定,根据一次性购买特定数量货物的多少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成为代理商后,通过“零售利润”、“批发差价”(即不同层级代理商进货价不同差价)、“感恩提成”(即公司给该代理商其下线每次报单进货总额的10%)获利。

为了攫取更多非法利益,余某容等人采用上述营销方式大量发展下线。截至2018年10月9日,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金额4377524190元(超43亿元)。

图5(图片来源:广西电视台)

本案中,被告人何某桦等人陆续被发展成为斑美拉传销组织的高级代理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容、闭某成等19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表示,因该案涉案财物巨大,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10天。

震惊:现场扣押13辆豪车,查封房产211套

事实上,这场惊天传销大案,两年前就浮出水面了。它的办案过程,也让外界看到了传销组织光怪陆离、骇人听闻的一面。

2017年底,玉林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家名为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下简称“斑美拉”公司)的企业,名义上是推销美容产品,但销售方式跟传销十分相似,声称只要成为“斑美拉”护肤品的代理,每年能赚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

图片来源:广西电视台


2018年,美容机构“斑美拉”被玉林警方确定为传销组织。同年10月10日,“斑美拉”公司新壳“容玺”公司开业典礼将在广州举行,届时,该传销团伙核心成员将集中广州。在当地警方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将“斑美拉”传销组织55名“骨干成员”一网打尽。从该公司总部及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别墅中查获完整纸质、电子证据材料数十箱。

图片来源:广西电视台


更让人震惊的是,现场还缴获现金146万元,扣押法拉利、劳斯莱斯、玛莎拉蒂等汽车13辆,电脑32台,以及用于传销的商品一批,冻结资金、保险、理财产品4.05亿元,查封房产211套。全案共查封、扣押、冻结的资金、资产价值7亿多元。

2019年6月,玉林警方对外公布该市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6亿元,参与传销人数3.88万人的特大传销案。

图4(图片来源:广西电视台)

“前辈”风光体面的生活,成了这3.88万人中“底层”人员“努力”的动力。不少人为此主动行骗,发展下线。整个团伙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就这样,不法分子将整个组织分层级牢牢控制在手里。

打着“化妆品”旗号的传销手法不断升级

当前,化妆品因其制作成本低、产品危害性低、受众范围广等特点,被不少传销组织盯上。加之微商等新渠道和APP等信息化应用的兴起,国家虽然在不断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传销组织也在不断“升级”着骗人手法。

化妆品传销组织都在用什么手法骗人?

第一,过度包装产品,非法虚假宣传。比如,"伊人时光"在产品宣传册就打造了“看起来现金高端的实验室、一群正在做实验的科学家、各样包装精美化妆品、祛斑成功案例”等等,使得想赚钱和祛斑的女性动了心。但事实上,一件几百元的化妆品,原料只是兑了增稠剂的自来水,成本用不上三五元。

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第二,以“直销”化妆品为名,实则是传销组织。这类组织,往往喜欢号称是香港公司,比如“斑美拉”就宣称注册于香港,“香港冠欧国际有限公司”旗下化妆品也被查出是传销产品等,有的公司号称是直销,实则根本没有拿到合乎国家法规的直销牌照。

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第三,通过成套的“洗脑”手法,强迫参与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同时,对其灌输传销理念,进行精神控制;以宣传莫须有的“化妆品”为由,要求参与人员交纳费用加入公司会员,会员的晋升级别分为五大甚至更多级别。

第四,想买产品,要先加盟。有的传销组织用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宣称“可获利最高月入30至40万元”。甚至还有传销组织成员,冒充“女性”通过QQ、微信等方式与陌生男子聊天,以谈男女朋友为名,骗取他人钱财后购买产品以获利。

“蓝文化妆品”骗人话术,图片来源:永康公安


此外,由此化妆品的主要消费受众为女性,不少传销组织还有针对大学生、青年女性、已婚或中年女性的不同骗人话术和方式。

警惕!三大特征辨别“传销”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专业人士指出,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第一,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第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勒庞在其名著《乌合之众》中说,如果想在很短的时间里激发起群体的热情,让他们疯狂起来,就要给他们找一个也在做这事儿的榜样。当有人打算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时,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断言”、“重复“、“传染”。

这么多年来,传销一直不死,靠的就是那些被金钱支配着的、鬼话连篇的人。首先,当把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专业人士指出,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一,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最新评论

推荐阅读